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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社保再出新规!2019年1月1日起,补缴将全面受限,补缴请抓紧!

    信息发布者:陈春生
    2018-12-17 19:48:29   转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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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家都知道,养老保险缴满15年,是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限,你可能觉得15年很容易就达到了,但是根据各地的情况反应出来,不少人平时不参保,临退休才通过一次性补缴费的方式来“凑”足年限。


    但是从2019年1月1日起,可就不允许这么做了。广东省率先公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的通知》,其中就对社保的一次性补缴,有了重大调整,具体有哪些呢?


    一、8项一次性缴费政策,不再适用“超龄”未参保人员。


    据了解,从2008年开始,广东省发布多项政策,分别针对早期离开国企人员、早期下乡知青、早期离开机关事业单位、企业未参保等人员,允许这些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。


    在这部分人员中,还是有超龄未参保的,那么从1月1日起,将不能再适用这个政策。


    二、个体工商户、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情况也有变化,总结来说就是:2019年1月1日起,不能再以事后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


    那还有个问题,没有到15年的这部分人该怎么办?


    如果你是企业员工,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断交,达到退休年龄,也可按规定办理延长缴费,至满15年。


    那如果是因为企业原因呢?那这部分的迟缴、欠缴,不够15年,那人社部门会给予单位补缴的渠道和途径。只要1、按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缴纳滞纳金,2、符合《社保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》规定条件的,按其规定执行。


    提醒各位要重点注意:


    严禁自行扩大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,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。所以一定要依法依规参保缴费!


    这个通知自2019年1月1日实施,有效期5年。若符合我们刚刚提到的一次性缴费政策的,小岛建议尽快在1月1日前参保缴费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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